日前,發布《關于宣布失效第三批委文件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,《決定》指出,根據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依法行政、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決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,我委決定,對于那些主要內容同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精神相抵觸的,或者不利于穩增長、促改革、調結構、惠民生的,或者明顯不適應現實需要的,或者已有新的規定的,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、工作任務已完成的等不需要繼續執行的第三批委文件宣布失效。
此次被宣布失效的兩部涉及保健食品的重要文件分別為《衛生部關于印發<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價技術規范> ( 2003年版 ) 的通知》及《衛生部關于印發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方法與評價準則的通知》。
據媒體報道,《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價技術規范 ( 2003年版 ) 》于2003年由原衛生部頒布實施,2004年原食藥局就執行《規范》涉及保健食品受理和審批有關事宜進行過通告。
上述《規范》是現行的功能性保健食品注冊申報的重要文件之一,內容包括27項保健食品功能學評價程序與檢驗方法規范、18項保健食品毒理學評價程序與檢驗方法規范和27項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衛生指標檢驗規范。 截至目前,尚未有新文件出臺替代該《規范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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